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
鉴于近期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接受来自校内各部门及教职工捐赠的文献资料有所增多,为便于筛选,提升文献资源价值,现就接受捐赠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接受捐赠流程
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对拟捐、已捐文献进行筛选,经筛选决定收藏的文献归图书馆所有,在归档或分类编目后进行上架流通,同时规范做好资产账目及交接手续。
档案类型的文献由档案室负责人员筛选后归档。
二、谢绝捐赠的几类情形
1.期刊、宣传资料等不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暂不接受捐赠;
2.录相带、磁带、胶片等特殊介质且与学校无关的非书文献资料,因图书馆不具备收藏和开发再利用条件,暂不收藏;
3.时效性较强的陈旧性文献资料,因馆藏空间有限,暂不收藏;
4.已有馆藏的文献资料以及学校统一发放的学习资料等,为避免重复收藏,不再接收捐赠。
上述情形中,对直接送交的捐赠文献,不再退回捐赠部门或个人,敬请谅解。
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欢迎各部门、广大教职工积极捐赠文献资料,尤其是个人著作及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珍贵纸质文献资料或数字文献资料。
感谢各部门、广大教职工对图书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周建成(图书) 张海东(档案)
电话:89909537(图书) 89909026(档案)